2006年12月26日

人头税

  戶口制度是人類歷史上最野蠻的制度。其惡劣程度遠遠超過白黑人種的種族歧視,這是國家機器製造的人為歧視。現今實行這種制度的流氓國家屈指可數。

  身份證即將過期,也要更換第二代身份證了,但需要從人才中心調戶口證明。哪里曾想,鄙人學校畢業後被“流放”的戶口檔案,現要繳納近1500多元才能被市人才中心放行去升級身份證。

  被中GONG指為封建王朝的清政府向漢人征繳人頭稅還有情可原的話,那麼所謂的新中國,其政府責任也是收繳人頭稅為其政黨階級使用嗎?無奈和悲哀:我在我的祖國流浪!

引一篇被遗漏的好文:http://www.bj.xinhuanet.com/bjpd_hxjj/2005-08/25/content_4968585.htm



紅網:倒回的“非轉農”與政府的責任


  “農轉非”在上個世紀計劃經濟年代曾經是農民可望不可及的夢想。一出農門便身價倍增,農民們通俗地把農轉非、吃商品糧稱為“吃國家糧”。到上世紀80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,我國不少地方出現“農業人口轉非農人口”的熱潮,當時,數千元甚至上萬元一個的“農轉非”名額非常搶手。十幾年過去了,原來辦理了“農轉非”的一些人,如今卻有許多要求“非轉農”。
  據8月24日《新京報》報導,12年前,在村裏有“能人”之稱的蔡青普聽說能辦“農轉非”,就托當地派出所的熟人,花了一萬元,把還在上初中的蔡鵬飛由農村戶口轉成了城市戶口。他憧憬著兒子中學畢業後,過上幸福的城市生活。但他花的一萬元卻打了水漂,孩子由於在在城裏找不到工作,只好回家務農。沒想到,因為戶口已經不在農村,村裏收回了他的那份承包責任田。不僅沒有耕地、宅基地,就連村民選舉權都沒有。他成了一個地地道道的“黑戶”,蔡鵬飛只好不斷地外出打工。其實象蔡鵬飛這樣遭遇尷尬的人,在我國是一個龐大的群體。
  從嚮往到倒回,這是一個無奈的潮起潮落。事實上花錢買“農轉非”的這群人早已成了這種“農轉非”遊戲中的犧牲品。城市雖然集聚了他們大量的城鎮建設資金,但城市卻沒有接納他們。賣“農轉非”指標最熱潮的那個時候,我在家鄉的縣委任職,最高時一個“農轉非”的指標城市增容費是一萬元,後來是3000元,一個30多萬農業人口的縣竟然籌資到幾千萬元的建設資金。事實上買“農轉非”的農民一開始就進入了政府的“圈套”,因為他們用錢買來的“農轉非”和政府解決官員親屬“農轉非”的指標,有著質的不同,農民花錢買的是“小城鎮戶口”,而官員親屬的“農轉非”卻是“城鎮戶口”,戶口薄上“注”裏面蓋著醒目區別的印章:“城鎮戶口”、“小城鎮戶口”。再就是糧油供應證,城鎮戶口是牛皮紙封面,而小城鎮戶口就是淡紅色封面,雖然都有糧油供應證,但服務員只要看到是淡紅色的就不給賣米賣油。當然並不是所有買“農轉非”的人都沒有受益,有的人進入了機關和國有企業工作,但這畢竟只是少數有關係的人。他們唯一得到的好處是,戶口不在農村,不再需要去做農村義務工。
  他們雖然也叫非農業人口的城裏人,但他們沒有享受到城市人的社會保障,他們是一群懸在城市與農村之間的“邊緣人”。轉為城市人口這麼多年,問問政府關心過他們沒有?培訓過他們沒有?對他們來說,社會保障和生活保障是個“奢侈”詞語。政府賣“農轉非”指標,緩解了緊張的財政和緊缺的城市建設資金,卻又不用為農民就業、失業、下崗犯愁,可以說這就是當時政府熱衷於賣“農轉非”的初衷。
  按理政府賣“農轉非”,緩解了當時城市建設資金短缺,加快了城市化的發展,城市人受了益,而這些花錢買“農轉非”的人在城市裏卻沒有受益,甚至還遭受其害(不少家庭因買“農轉非”,因缺資金買農資而影響農業生產)。如今他們要“非轉農”,政府就應該把當初收的城市增容費退還給他們。對於那些要求“非轉農”而遭遇尷尬的:如村裏不再承認他們的農民身份,不接納、不給承包土地,批不到宅基地等等,作為一個有責任的政府,就應承擔“農轉非”帶來遺留問題的責任,妥善解決這些當初“農轉非”,如今要“非轉農”的實際困難,讓他們順利返鄉,安家樂業。這也有利於社會的穩定。 (洪巧俊)



没有评论: